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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 要回英國的最後一天
我在超市挑了數量不多的巧克力
其中一盒是金莎系列的,但是包裝不是金色而是咖啡色 上面寫dark chocolate
回到宿舍,我看著少少的巧克力,卻也不知道回英國之後該送誰
又很想自己吃,因為都是挑了很久的巧克力
想了很久
我決定要把那盒金莎和一片巧克力 外加一張SF的明信片 請媽媽帶回台灣 寄給他
當時也沒有想很多 就只是很純粹的想把最喜歡的東西送給最愛的人 而且巧克力又很浪漫
但是愚蠢的我卻沒有想到 我才剛說要把對方甩了
對方最好會收
是阿
回來以後 我仍然有點厚臉皮的問對方地址
他 拒絕了我
只因 他說"已經沒意義了"
沒意義...
是阿!是我自己提分手的 怎麼還可能厚顏無恥的反駁:那是我對你的愛!
聽到這句話 我的眼淚又留了下來 (雖然我的眼淚已經不值錢了.....)
到底什麼是有意義 什麼是沒意義
難道 要當男女朋友 我送的禮物才有價值嗎?
當不成男女朋友,我的禮物就不是禮物了,是廢物
思念是一陣一陣的
晚上突然感到強烈的孤單來襲 想起他以前對我說過的話
他說 不論什麼時候 即使他在睡覺 都可以打給他
唉!
我撲到床上,雙手剛好抱住了熊熊和羊羊
那一刻 我真的好痛苦好痛苦
有一種衝動想要馬上打給他
但是...
忍住吧
"已經沒意義了"
我還是
要盡量讓自己忙碌
吧
唉 每天都有好多 叫做白日夢的東西 占滿我的腦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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