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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 要回英國的最後一天

我在超市挑了數量不多的巧克力

其中一盒是金莎系列的,但是包裝不是金色而是咖啡色  上面寫dark chocolate

回到宿舍,我看著少少的巧克力,卻也不知道回英國之後該送誰

又很想自己吃,因為都是挑了很久的巧克力

想了很久

我決定要把那盒金莎和一片巧克力  外加一張SF的明信片 請媽媽帶回台灣  寄給他

當時也沒有想很多  就只是很純粹的想把最喜歡的東西送給最愛的人  而且巧克力又很浪漫

但是愚蠢的我卻沒有想到 我才剛說要把對方甩了  

對方最好會收

是阿

回來以後  我仍然有點厚臉皮的問對方地址

他 拒絕了我

只因 他說"已經沒意義了"

沒意義...

是阿!是我自己提分手的 怎麼還可能厚顏無恥的反駁:那是我對你的愛!

聽到這句話 我的眼淚又留了下來 (雖然我的眼淚已經不值錢了.....)

到底什麼是有意義 什麼是沒意義

難道 要當男女朋友 我送的禮物才有價值嗎?

當不成男女朋友,我的禮物就不是禮物了,是廢物

 

思念是一陣一陣的  

晚上突然感到強烈的孤單來襲  想起他以前對我說過的話

他說  不論什麼時候 即使他在睡覺 都可以打給他

唉!

我撲到床上,雙手剛好抱住了熊熊和羊羊

那一刻  我真的好痛苦好痛苦

有一種衝動想要馬上打給他

但是...

忍住吧

"已經沒意義了"

 

我還是

要盡量讓自己忙碌

 

唉 每天都有好多 叫做白日夢的東西   占滿我的腦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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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i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